招标信息

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掘核心设备大修理招标公告

2025-05-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山西华晋明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掘核心大修理,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华晋租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明珠煤业2025年度机电设备大修理规划,并结合矿井生产衔接的安排,对所申报的采掘设备大修理项目进行招标。具体项目包括:一台MG300/700-WD型采煤机;两部SZZ764/200转载机(包括45米桥式和40米平铺式各一部)以及一部PLM1000破碎机。

2.2项目编号:SJZ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明珠煤业采煤机大修理;

002第二标段:明珠煤业转载机(含破碎机)大修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5服务地点:山西华晋明珠煤业。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为具备生产本项目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投标人具有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或矿用设备安全维修资质证或煤矿设备检修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持有单位,检修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17:00 至2025年5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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