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海外事业部津巴布韦萨比星锂矿项目/赞比亚布韦330kV输变电项目/赞比亚卢森发光伏项目混凝土拌合站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5-0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1批混凝土拌合站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项目施工内容为津巴布韦萨比星锂矿项目-赞比亚布韦330kV输变电项目-赞比亚卢森发光伏项目。
2、采购范围: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品牌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拌合站 |
750型 |
台 |
3 |
爬斗型 |
||
2 |
混凝土拌合站 |
JS-1000 |
台 |
1 |
爬斗型 |
||
3 |
推荐2000小时易损件 |
750型 |
批 |
1 |
不计入投标总价 |
||
4 |
推荐2000小时易损件 |
JS-1000 |
批 |
1 |
不计入投标总价 |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或供应商交货的最早时间。
5、交货地点:天津/上海港或国内指定的其它港口。
6、质量要求:执行中国及设备使用国标。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收到买方的订货函15日内卖方将全部货物交货到国内天津/上海港或国内指定的其它港口,买方出口报关完成、卖方提交本合同第十一款单据后,买方45个工作日内支付90%的合同款给卖方; 10%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无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6日11: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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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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