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黑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履约项目采购(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2025-05-07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

项目名称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兴隆县黑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劳务履约采购谈判(二次采购)

项目所在地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施工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工期

365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中标项目资金,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河道清整疏浚21.328km、菜园子支沟清整治理4.57km、河道左、右岸岸坡防护19.104km(左岸岸坡防护长度9.307km,右岸岸坡防护长度 9.797km)、沿岸3座较大支沟防护1.339km、拆建 6 座农用生产桥工程等。

2.2采购范围

兴隆县黑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工程量为:碎石垫层铺设15041.48m³、抛石护脚56961.23m³、浆砌石挡土墙砌筑6293m³、浆砌石护坡砌筑9271.68m³、砌体勾缝22259m²、石笼护脚、护底18643.74m³、灌砌石护坡43623.5m³、灌砌石挡墙63660.96m³、石笼护底11010.89m³、钢筋加工及安装244.39t、混凝土浇筑67115.56m³等。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或权属单位并合格的劳务单位。

供应商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未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的劳务单位请在采购公告结束前联系相关包件联系人办理入库事宜,在公告结束时间前未注册或注册未成功的单位不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包件1施工劳务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类似业绩。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近3年(自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响应。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要求

/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1个包件,且允许中1个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05-0709:00 至2025-05-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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