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档案加工整理及数字化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档案加工整理及数字化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7580元

采购包1(2025年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档案加工整理及数字化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758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7580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30200-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2025年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档案加工整理及数字化采购服务项目

1(项)

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7758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询价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档办发〔2014〕7 号)”规定:①投标人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②投标人单位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时应对本项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注意:①投标人如有自行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9:0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鑫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61弄2号1梯202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5-15.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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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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