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湖公园北门店面外立面修缮提升招标公告

2025-05-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公园北门店面外立面修缮提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开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开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1977136元;2.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东湖公园北门店面外立面修缮提升,店面总建筑面积1110.02㎡;管理用房579.76㎡;层数:2层;檐口高度:7.58m;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墙体、部分地面装饰、外墙面装饰、屋面、门窗等拆除及改造后增补,部分夜景工程增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977136元;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977136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783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5月06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3日17时30分00秒……获取投标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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