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利尔生物基地建设15台发酵罐、24台储罐、3套发酵连消系统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7二、招标项目:湖南利尔生物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标段1:发酵罐15台,最大的容积为273m3,最小容积为1m3,材质均为304,招标包号为Z1325004;
标段2:洁净储罐24台,最大的容积为280 m3,最小容积为0.5 m3,材质为304/316,招标包号为Z1325005;
标段3: 发酵连消系统3套,80m³/h底料1套、30m³/h糖1套、100m³/h发酵后处理1套,招标包号为Z1325006;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方可根据自己擅长的设备选择其中一个投递。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
5.2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报名时尽量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尽可能可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可查。
5.3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建造、调试整套该装备的能力,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建造、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4人员要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十年的该设备设计经验;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五年以上该装备的施工管理经验,以上人员经验须提供业绩清单证明及投标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5.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报名时提供)。
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报名时提供);开标日前两年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招投标过程中未存在组织围标、参与围标情况。
5.7投标人须在生物发酵行业内具有相应设备的业绩。
5.8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5.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5.10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7日10:00至2025年5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1日 17: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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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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