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看守所智慧监所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7
项目概况 郏县看守所智慧监所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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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 | |||||||||||
2、项目名称:郏县看守所智慧监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859,095.00元 | |||||||||||
最高限价:285909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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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郏县看守所智慧监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软件购置及硬件购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3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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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3.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1)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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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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