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空分、气化、变换、净化(低温甲醇洗、冷冻、CCUS、硫回收)、甲醇合成、电解水制氢装置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2.2项目编号:SNZB
2.3项目概况: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空分、气化、变换、净化(低温甲醇洗、冷冻、CCUS、硫回收)、甲醇合成、电解水制氢装置等全过程造价咨询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标段二,主要包括:空分、气化、变换、净化(低温甲醇洗、冷冻、CCUS、硫回收)、甲醇合成、电解水制氢装置等单位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矿区。
本次招标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5.5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22.58亿元。均采用EPC固定总价合同。详见技术规格书。
2.4招标范围
自基础设计阶段开始直至项目后评价完成之日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计、发承包、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直至项目后评价等各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
2.5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标准、国家及行业有关其他规范、标准或文件,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如有国家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且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造价咨
询招标人要求中质量要求。
2.6服务期限:自基础设计阶段开始直至项目后评价完成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从事造价咨询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中标单位承揽项目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4. 业绩
4.1投标人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EPC项目造价管理经验,担任过单项业绩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基础设计概算审查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从事化工行业造价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基础设计概算审查负责人应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基础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经验。现场负责人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4.3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项目总人数的2/3。投标人派驻项目现场或设计院的咨询人员实施准入制度,通过招标人考核后方可派驻现场。
4.4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合同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等相关资料。投标人派驻的基础设计概算审查外聘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概算审查成果文件或委托方证明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的,招标人将不予认可,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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