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新疆沙湾产业园光伏组件固定支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71、项目概况:中电建塔城沙湾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沙湾工业园区哈拉干德工业园区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88万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2272°,东经85.2684°,距离沙湾市城区直线距离约30km。场区与多条公路相邻,附近有乡道通往,交通较便利,运输条件较好。本工程设计安装1410048块N型70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994.08384MWp。本工程光伏支架采用固定支架形式,2×27竖向布置9792套,支架倾角35°,组件离地高度1.5m。
2、采购范围:
1)本次询比工程量为9792套2×27光伏支架整体重量。
2)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不含螺栓、压块):包含从支架基础顶面(不含基础埋件)至光伏电池组件之间的钢骨架(部分)。
3)备品备件(本工程备品备件实际供应主材总量的0.3%),单独包装。
4)现场安装指导等技术服务。
3、采购数量:固定光伏支架9792套,实际以设计签字确认尺寸为准,支架镀锌和铝镁锌按理论重量结算(不得出现负偏差),最终按实际验收合格采购量计。
4、交货时间:分批供货,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交付首批光伏支架,首批量按10%计,60天内完成全部光伏支架交货(卖方供货必须满足买方现场生产施工进度所需,以买方进场计划为准)。若买方要求交货时间和交货量有变化,提前7天通知卖方。卖方不得以买方预付款支付进度及到货时间为前置条件,而推迟货物交货时间。买方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相应款项。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37公里处。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光伏组件固定支架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防腐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起不少于24个月。
7、其他:付款条件:预付款10%必须提供预付款保函,到货款45%,验收款30%,移交运维后支付10%,质保金5%。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光伏支架供货业绩,销售业绩不少于3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均不少于2000万元,请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19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