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腾胜项目10KV正式供电配套(土建)工程采购公告

2025-0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万元。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食堂外包项目,工作日提供早餐及午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两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对其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达到采购要求,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最多可以续签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加盖电子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电子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电子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加盖电子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加盖电子公章,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无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提供说明材料加盖电子公章。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加盖电子公章)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9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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