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2024年度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项目已由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劳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石灰石矿位于文水县中部的凤城镇、马西乡境内,距文水县城约10km。有效期为2014年11月21日至2044年11月21日。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20.00万吨/年,矿区面积3.6761km²,开采深度由1710米至1350米标高。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规范矿山企业建设与生产活动,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采掘生产,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和正常建设,现需对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文水石灰岩料场进行2024年度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面主动防护网、植被绿化、浆砌石挡墙、植物生态袋区域、高位水箱、监测等工程内容。
2.投资额:本次招标投资总额约2796442.36元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2024年度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开工之日起,150个日历天
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1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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