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保障扩建项目——新建干料棚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5-07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保障扩建项目——新建干料棚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热保障扩建项目——新建干料棚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登录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招标确定一家为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干料棚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单位。项目内容:1、在现有厂区场地占用原露天料场区域,厂区西侧空地新建干料棚,南侧新建#5料棚,单跨跨度36米,单个料棚长 112m、宽 72m,料棚内设置1台5t桥式抓斗起重机。北侧新建#6料棚,单个料棚长87m 、宽 81m。新建#5料棚至#1料棚输料皮带,皮带宽为1200mm,带芯5层,工作胶厚度≥4.5mm,非工作胶面厚度≥1.5mm(包含防尘防雨罩、巡检通道、护栏),新建#5、6料棚面积约为16000㎡,为了减小厂区灰尘散发量,净化环境,料棚进行封闭设计。料棚区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均需满足相关设计采取防爆照明及防爆电缆。设计时应确保料棚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抵御风、雪等自然力量的冲击。同时,设计还应考虑到料棚的通风、排水和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29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等,对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利用厂区预留用地,在原有料棚西侧新建2座封闭式钢结构干料棚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不限于:采购以及安装新增布置的卸料皮带、消防系统、环保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建构筑物及配套的抓斗起重机、撕碎机(20-30t/h)等,料棚结构、荷载满足预留光伏设计要求。
     环保要求满足:料棚内加装雾化喷淋系统抑尘;撕碎机加装收尘罩接风道至料棚外除尘装置。
     初步设计优化及办理有关申请、备案、方案申请及批复、用电增容(如需)等相关手续办理、规划调整;
     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干料棚、料场基础、地面工程、料棚结构等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并负责通过相关上级主管单位等相关审查;
     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料棚、支架、电缆、配电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施工过程协调及手续办理、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等;
     负责本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
     负责本项目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设计过程中,料棚结构荷载须满足光伏建设的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安规进行操作,接受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的监督考核。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工作,所需所有物资及工作均属于承包人工作范围,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总价包干。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以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同时包含以下内容,以下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1)设计业绩: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
     (2)施工业绩: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业绩提供方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勘察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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