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钢模板加工采购公告

2025-05-07

公告截止时间:2025-05-14 23:55:00

空港中心项目钢模板加工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港国际机场空港中心(码头南岸部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加工钢模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码头南岸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东莞市沙田镇东莞市沙田镇西大坦村(东莞水乡新城开发区),拟升级改造南岸码头,将更换为 2 台轨道式集装箱岸桥,拟建码头配套用房 、岸桥维修车间、IGV 维护间(8 个车位)、IG V 连桥、大门及门卫,另配套建设码头中的堆场、交通、围网和防洪墙等。南岸线长度约 515 米,其中己建码头长度约 462 米,为 3000 吨级泊位。

(2)报价内容:成套钢模板1批(所有模板按双方确认后的图纸生产),详见《需求物资描述》。

(3)交货地点:东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作业中路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码头南岸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现场

(4)交货时间:2025年5月至2025年6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数量以项目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与本次报价产品结构型式一样的生产能力及业绩,并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报价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报价;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优先,并提供原材料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3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水工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9)报价人须为()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10)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报价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报价资格状态的报价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同时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同类报价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报价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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