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钢模台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5-07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模台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

一、采购原则和方式及资金来源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到货期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暂估数量(吨)

数量(套)

交货地点

备注

1

钢模台车

R=4.85m,L=9m

85

1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场地

 

 

 

2

钢模台车

R=4.3m,L=9m

80

1

 

3

钢模台车

R1=4.85m,R2=7.13m,L=12m

105

1

 

合计

270

3

 

 

注:本次竞标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吨位(过磅数)计量,重量偏差应控制在报价人提供设计重量的±3%以内(不含附属材料,如:电缆线、液压油、电控柜等),若实际供货吨位(过磅数)与投标设计重量偏差在±3%以内按投标重量结算,超过-3%按实际过磅量结算,超过+3%按投标设计重量结算。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1.3.3交货及验收:

1.3.3.1 交货时间:钢模台车分批进场,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1.3.3.2 此次竞标钢模台车为成套供应,含配套钢模板及行走系统、液压系统、行走轨道、配套配件等。

1.3.3.3 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以“吨”计量,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斤)计重交货。

1.3.3.4此次竞标钢模台车为成套供应,含配套钢模板及行走系统、液压系统、行走轨道、配套配件等。

1.3.3.5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1.3.3.5.1钢模台车包括行走装置、台架、伸缩装置等。行走要求采用轨道式电机行走。

1.3.3.5.2断面尺寸、横坡、纵坡参数详见附图。

1.3.3.5.3台车净空需满足混凝土搅拌车通行,净空不小于4.5m。

1.3.3.5.4钢模台车耐久性要求:台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能有超过规范的变形。

表1 钢模台车有关要求

内容

要 求

台车长度

台车长度为:标准段9m、加宽段12m(搭接采用软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

模板外观尺寸

满足设计要求

两端的结构尺寸相对偏差

不大于3mm

行走机构

行动自如、制动良好,带有液压推杆制动器

台车架、液压、支撑系统

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液压缸采用液压锁锁定,同时采用支承丝杆进行机械锁定(丝杆长度要足够)

 

1.3.3.5.5钢模台车的验收标准

1、按照台车设计图中的技术数据尺寸进行验收

2、实际轮廓面与设计轮廓面任意点法向误差≤5mm

3、台车前后端轮廓误差≤5mm 轮廓半径±3mm

4、轮廓面(弧面)平面度误差≤2mm

 

1.3.3.5.6台车结构设计总图、大样图、详图等(竞标响应人提供PDF格式图纸即可,但对于中标人而言,如采购人需要,竞标响应人应该提供相关的CAD图纸,采购人获取的CAD图纸仅仅用于方案报批等使用,对电子版图纸的使用必须尊重中标人的知识产权)。

1.3.3.5.7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1.3.3.5.8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 50214-2013的有关规定。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台套钢模台车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

1.3.4 若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成交人货物检测不合格,使用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成交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成交人延迟供货给使用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 付款方式及结算:

1.4.1 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根据实际进场钢模台车数量进行结算,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一个月内以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支付批交货物结算总价60%;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结算总价20%,3仓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结算总价17%;剩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于结算6个月后扣除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买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卖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票据等支付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本次询价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1.4.2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6个月以内,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1.4.3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5 报价人资格条件

1.5.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钢结构加工制作专业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专业钢结构加工制作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竞标产品);提供钢模台车主要材料检验及材质证明资料。

(2)业绩:

报价人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3份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4)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财务状况: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

(6)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 询比价函的获取

1.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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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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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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