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07

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对象就此项目进行谈判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谈判。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接的“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因本工程中110kV祥坑甲乙线N13-N22更换导线施工需跨越、占用国道G324普宁大道(里程 k582+79至K584+067),其中110kV祥坑甲乙线N14-N21位于国道G324普宁大道中间绿化带。N13-N14、N21-N22跨越国道G324普宁大道,根据现场施工安排以及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该段施工需采用对国道G324普宁大道左右各一超车道进行交通导改围挡(水马)作业及配套措施。需采购1家符合要求的单位对该项目提供交通导改的材料及配套措施服务。

(二)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人民币46万元。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五)项目专业类别:服务类。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由于本项目工期紧,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24小时内需完成约4公里围挡(水马)的现场布置,请在知悉的情况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七)需求单位:揭阳市明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八)采购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1.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元/天/米)(含税)

备注

1

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

1

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

46

7.66

单价含设置、拆除以及其他配套措施和人工服务费用

2.采购范围:

为实施的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项目提供相关围挡(水马)等现场材料租赁并提供现场交通疏导服务,负责对110kV祥坑甲乙线占用国道G324普宁大道进行交通导改,提供设置占用普宁大道中心绿化带两侧快车道的围挡(隔离护栏(水马))及相关涉路施工所需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中所需的材料物资,包括但不限于1、防撞筒(墩);2、爆闪灯;3、警示牌等,并按要求提供人员进行现场交通导改协调指挥(巡视)等服务,预估设置总长约4公里,具体作业内容及施工现场需配合提供的材料清单及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报价人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3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报价人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

4

报价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5

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包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10kV祥坑甲乙线改造(消缺)工程交通导改

2

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围挡(水马)或市政道路、公路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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