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空食品配餐设备排烟通风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07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空食品配餐设备排烟通风系统施工,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铁航字【2023】1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其中财政资金25%和自筹资金7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空食品配餐设备排烟通风系统施工

2.2 项目编号:A1500002(登录后查看)

2.3 建设规模: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空食品配餐设备排烟通风系统施工,包括排烟系统、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的烟罩、管网、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航空食品配餐设备排烟通风系统施工,包括排烟系统、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的烟罩、管网、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

2.6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8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3.9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承诺书)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8日00时00分到2025年5月1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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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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