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土建七工区混凝土加工及运输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土建七工区混凝土加工及运输工程服务,招标人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土建七工区混凝土加工及运输工程服务投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段土建七工区施工范围起点桩号K142+102/ZK142+101,终点桩号K146+118/ZK146+154。,路线全长右幅4.086Km、左幅4.053Km,含漫湾东立交区。项目全线由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构成,主线路基全线累计全长2267米,路基长度占比22%;桥梁共计8座分别为:漫湾河大桥、桥头1号大桥、桥头2号大桥、石膏箐大桥、B匝道大桥、C匝道大桥、D匝道大桥、漫湾河中桥。桥梁全线累计全长3023米,桥梁长度占比30%;隧道共计1座,全长 2779 米,4级围岩1030米,5 级围岩1749米。匝道路基累计全长911.201米,路基长度占比49%;桥梁累计963.78米,桥梁长度占比51%。连接线全长7914.462米。需砂石料满足拌和混凝土数量(不含湿喷混凝土)27万方。             

2.2 招标内容

材料

规格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混凝土

普通C15

m3

19431.11

 

普通C20

m3

56385.82

 

普通C25

m3

3670.96

 

普通C30

m3

40955.79

 

普通C35

m3

30073.48

 

水下C35

m3

31297.79

 

抗渗C30P8

m3

26483.62

 

抗渗C35P8

m3

11752.07

 

抗渗C40P8

m3

856.01

 

普通C40

m3

7116

 

普通C50

m3

30459.92

 

综合暂估量

m3

11517.43

 

小计

   

27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者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代理商。

3.1.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代理的生产厂家资质条件须符合前款规定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不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家厂家进行投标,需在报价表中注明“生产厂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代理品牌产品相关资料、代理品牌产品检测报告。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

3.2.2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注:2024年财务报表为未出结果的,则提供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者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2024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如投标公司2024年后成立的,则无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质量要求

3.3.1、供应过程中若实际检验不满足指标要求,视为不合格品处理。

3.3.2、  质量标准: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生产,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并满足甲方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含泥量应小于2%,含水率小于4%。其它指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由于投标人加工运输砂石料原因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至今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如投标公司2024年后成立的,则无需提供。

3.5履约信用要求

3.5.1近3年(2022年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近3年(2022年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5.3近3年(2022年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5.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5提供至少3份(2022年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标的物的履约情况证明(不能证明是何种材料的履约情况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3.5.6不接受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

3.5.7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异常经营名录”查询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新查询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最新查询结果截图

3.5.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或厂家必须在资格预审前将相关资质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报招标人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审核内容包括入围集团合格供方名录、未进入黑名单库、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进入集团合格供方名录)。

3.6.2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厂家参与投标的,相应代理商不再允许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 05 月 07 日 23 时 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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