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2025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条零关联管理系统推广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7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委托,对其所需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2025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条零关联管理系统推广实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2025年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条零关联管理系统推广实施项目
2.2服务地址:海南省烟草公司海口公司指定地点。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下同):¥3,247,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系统的试运行;在系统运行期间,至少保证3个月及以上满足基本功能要求。
2.5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
①在所辖物流中心(边侧环境)部署行业统一设计开发的“条零”关联物流中心级管理子系统,实现对现场管理子系统、移动应用子系统及人工作业单元的管理;完成“条零”关联管理系统与行业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行业调控项目打扫码系统、行业卷烟二维码系统对接,实现“条零”关联及相关数据上报。
②在物流中心生产现场(端侧环境)部署“条零”关联现场管理子系统,并在分拣线上进行固定读码器、传感器等硬件的安装集成,实现卷烟条二维码与零售客户执行订单信息的精准关联,“条零”关联准确率达99.99%以上,条烟计数准确。
③在物流中心范围内部署“条零”人工作业单元及工业PDA,实现“条零”人工关联。
④形成企业相关二维码管理、技术以及作业规范。
具体技术要求及详细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完成设备到货接到实施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设备安装、调试、联调等工作,达到试运行要求。
2.7质保期:中标人针对所采购的硬件设备硬件部分提供不少于3年质保期,所有软件系统及集成和实施部分提供不少于1年质保服务,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企业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企业更名信息的截图及更名前名称,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 ☑线下招标 □电子招标,电子招标平台 /
5.2 报名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止,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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