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公产房屋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7
2.项目名称:吉林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公产房屋测绘服务;

3.招标范围:区域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公产房屋测绘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费率招标不高于65%。非文物类建筑取费按照《测绘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收取,执行市场价;文物类建筑取费按照《文物建筑勘查设计取费标准(2020版)》收取,执行市场价;

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

6.服务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乌拉街镇;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 统査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证书;

3.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