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消防报警系统维保、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5-07

1.采购条件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消防报警系统维保、检测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同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消防报警系统维保、检测项目

2.2采购内容:晋城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及生产楼和高平市分公司生产办公楼消防报警系统维保、检测。其中:晋城市分公司综合办公楼面积约8600㎡,生产楼面积约8310.39㎡;高平市分公司生产办公楼面积约5051㎡。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本项目最高限价6.59万元。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必须是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3.4供应商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

3.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7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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