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安装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07本招标项目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安装前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
2.2建设规模: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本期建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2.3计划工期:本工程预计2025年开工,2027年竣工投产。
2.4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两台机组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后一年,并最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主要包括:汽机、锅炉、电气、压力容器、高温螺栓、汽轮发电机转子、大型铸件、六大管道及其配套管件等产品质量及其它监督检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6质量要求:制造合格率100%,验收一次合格率96%以上,机组启动一次成功,并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综合检验机构)或CMA证书且颁发的资质证书核准的专业设备范围须包含本招标项目的设备范围(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具有4台10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的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业绩(须提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签字及盖章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份1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担任职务、须有项目经理的姓名),须至少具有3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设备检测检验Ⅲ级证书,须提供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专业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份1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经验,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须具有pt、ut、mt、rt不少于三项的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检验检测人员,至少2人都具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锅炉检验师、压力容器检验师资质;机械性能检验、金相检验、光谱检验等人员必须具备“电力行业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理化检验相应资质证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即可;
3.7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投标人与招标人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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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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