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台县荆山学校学生课桌椅、讲台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台县荆山学校学生课桌椅、讲台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最高限价:460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的为无效投标。

实施地点:灵台县荆山学校

采购内容:拟购置一批学生课桌椅、讲台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要求:(1)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签订后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进行装卸、运输、搬运、售后服务,安装费及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人工、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所有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安装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按照指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和2024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报告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2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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