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化1千吨CPVC项目氧弹燃烧装置25年5月采购公告

2025-05-08
一、采购物资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17060100002141

氧弹燃烧装置

-

AOD1

1.0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报价时需备注所报品牌),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或经销商所报厂家须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2.3供应商须具有近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物资在石油或化工至少两家企业使用业绩证明文件。

    2.4供应商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采购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报价其他要求    

3.1报价要求:

    3.1.1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价格和上传相关的评审文件。

    3.1.2以上报价为到需方仓库价(含运费等),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3.2评审办法:综合评议法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按自报最短交货期将货送到指定仓库。

    3.4交货地点: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号湖北伽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合同总金额90%货款,余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无息付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3.6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若需方采购的货物属于危险品,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3.7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8货物质保期:报价人对其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投用后12个月;报价人也可自报更长质保期。

四、截止时间:2025-05-1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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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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