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辉南国有林保护中心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项目名称:吉林省辉南国有林保护中心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017.73元

最高限价:498017.73元,本项目不接受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具体参数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

超高速涡流喷射风水灭火机

5

2

手抬机动水泵

5

3

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

1

4

割灌机

3

5

油锯

3

6

水壶

100

7

一氧化碳智能报警器

20

8

扑火防扎鞋

25

9

无人机

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至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的,需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

3.6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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