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项目立项报告(含资金平衡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7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项目立项报告(含资金平衡方案)编制

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20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

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项目立项报告(含资金平衡方案)

编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项目立项报告(含资金平衡方案)编制服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项目立项报告(含资金平衡方案)编制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

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

定,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

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

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

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

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07 09:00到2025-05-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