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澄水厂水源厂35KV变电所改造更新工程(电气工程部分)的招标公告
2025-05-07本锡澄水厂水源厂35KV变电所改造更新工程(电气工程部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400万元 , 招标人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工程为锡澄水厂水源厂35KV变电所改造更新工程(电气工程部分),包括但不
限于:将原35kV及6kV开关柜及二次控制柜全部拆除,按原规模新上14面35kV开关柜、2面
35kV所变柜及16面6kV开关柜;原主变35kV、6kV侧各新增一组避雷器,分支箱内新增避雷
器,新敷设电缆等;完成与国家电网调度的通信系统(含双侧设备,上级变220KV等级);
过电压保护与接地装置;一次电缆敷设,相应的继电保护与自动化装置及后台监控系统,安
装投运6KV出线柜给厂区自控的能效相关数据多功能电能表,交流所用电系统设备,直流电
源系统设备,就地测量及控制操作设备,二次电缆敷设等,以及室外新建排管、电缆沟、电
缆分支箱及基础。本工程要求不停电施工,保证水源厂供电正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35kV变电所改造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5kV变电所改造: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
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
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四年来承担过10KV及以上配网带电作业项目。
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
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
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
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提供业绩为准。
☑ 自 2023年 5 月 7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4年 5 月 7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
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5年 2 月 7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
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
本标段投标;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
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诚信承诺书外其余签字盖章处
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6)联合体投标时,授权委托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牵头
单位人员;(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8)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9)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已经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且同时具有“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资质)的不能通过联合体方式参加,应独立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07 17:00到2025-05-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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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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