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察雅县吉塘镇莫东片区提水生态修复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雅县吉塘镇莫东片区提水生态修复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察雅县水利技术服务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取水泵站、二级加压泵站、三级加压泵站、DN200钢管输水管道长度2500米、 DN150钢管输水管道长度2400米、 DN250钢管双管布置3600m,DN63PE管配水管线长度2200米、3000m³高位水池一个、500m³灌溉水池3个、天然水池11个、瀑布及附属工程、碎石步道5800㎡及栏杆、观景平台3处、栈道922.7㎡及附属工程等;

2、招标范围:察雅县吉塘镇莫东片区提水生态修复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

3、建设地点: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

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6、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已注册在本投标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条的要求。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8日1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5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关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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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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