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8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2026年度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等物资采购的定商定单价的年度框架招标,以满足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产品生产、科研研究中试和现场试验需要。
2.1招标产品范围: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预计采购量300吨,聚乳酸树脂70吨,合计370吨,预估总金额1917万元。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招标人下达采购订单后7日内。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按照招标人订单要求分批供货。
3.1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制造商与代理商或贸易商同时投标时,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具有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方能签订合同。
(4)投标人具有工商局核准颁发“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或聚乳酸树脂等类似物资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包含N-乙烯基酰胺共聚物或聚乳酸树脂等类似物资的产品销售业绩,且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5)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8日11:30至2025年5月13日23:59:报名投标。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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