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采购。该项目是燃煤锅炉2套烟气脱硫塔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于2014年,已运行近10年,设备量程较大,精度低,不能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工控机统计表报内没有1分钟统计报表、无运行标识位;I催化烟气脱硫入口分析仪安装于2014年,已运行近10年,目前各项参数诊断值低,测量误差大;所有点位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投用在2020年以前,随着近年来环保法规标准的颁布执行,数据标记、保持等功能不符合新规范要求;环境在线监控系统建于2010年,目前经常出现数据离线、数据更新慢等情况。且随着新规和管理需求的变化,目前系统不能满足在线管理的需要;随着环境形势变化,在线监控系统监管越来越严,频次越来越密,老旧设备运行不满足现行要求。
2.2招标产品范围:燃煤锅炉1#、2#脱硫塔出入口4套在线监测系统更换;I催化烟气脱硫入口1台烟气在线分析仪更换。
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3实施或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2个月内交付标的物。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如2024年度未经审计,可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装置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累计3套及以上应用业绩(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书及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相关业绩),且CEMS已投运一年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等内容的关键页)和对应的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8日17时至2025年5月13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5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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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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