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延长中燃化学有限公司液氨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08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延长中燃化学有限公司液氨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资金来源为 采购人自筹 ,采购人为江苏延长中燃化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延长中燃化学有限公司液氨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JSTC

2.3项目地点:泰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江苏延长中燃化学有限公司,现有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本项目为框架协议合同(一年),液氨年度估量为530吨。含液氨的运输费、检测费、通过验收、税金、质保费、液氨相关的加注指导、技术服务、合同期内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予买方正常使用的所有费用。

2.5交货期:根据生产需求分批供货,具体按采购人通知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①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液氨的最新检验报告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材料,并提供生产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液氨的最新检验报告证明材料。③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书、检验报告、运输合同(如有)、授权代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单项合同300吨及以上液氨供货业绩(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括首页、盖章页、主要内容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用户证明盖章原件)

3.5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述要求请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3.6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 年 05 月 08 日至 2025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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