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汽油在线调合系统完善项目近红外分析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汽油在线调合系统完善项目近红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汽油在线调合系统完善项目近红外分析仪设备采购。该项目是储运部汽油调和系统设置7种调和组分,设置2条调和产品管线,分别生产乙醇汽油组分和车用汽油,设置汽油抗静电剂加剂撬装一套,具备单独生产一种汽油产品的能力。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汽油组分泵用电,对现有汽油调和系统改造升级,增加汽油抗静电剂加剂撬装一套,以满足现场两个调合头同时运行的生产需求。为精确控制调和比例,降低质量浪费,增收高牌号汽油,在汽油组分油和产品管线上增设汽油质量在线分析仪,信号引入调和软件,实现根据产品质量自动控制调和比例功能,减少优质组分油使用,提高产品效益。

2.2招标产品范围:在线近红外分析仪系统,包括:在线近红外分析仪、分析小屋、预处理(8个流路)及回收系统。

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3实施或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 5个月内交付标的物。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4年度(如2024年度未经审计,可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装置近红外分析仪1套及以上的应用业绩(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书及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相关业绩),且近红外分析仪已投运一年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等内容的关键页)和对应的发票。

3.6(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8日18时至 2025年5月13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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