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12批集中招标第二次(一)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0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
序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1. |
DNYZC-20 25-04-01-93 4-04 |
21:燕山湖发电公司炉渣处置 |
燕山湖发电公司生产的炉渣进行处置,炉渣总量约:6 万吨/年(以实际产量为准)。 1.投标方负责将2 台600MW 机组在合同期内产出的炉渣全部清运,不影响机组的正常运行。工作界面为渣仓插板门,即插板门及以下的操作和管理由投标方负责装车、运输,并负责渣仓区域内炉渣清理及卫生清扫。投标方自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炉渣专用运输车,在甲方厂区内的放渣工作和 运输服从甲方管理。 2.炉渣的存取符合环保要求,避免裸露和扬尘。 3.投标方需承诺将炉渣全部运到燕山湖发电公司以外的地点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并以书面形式报计划部。 |
本项目计划工期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21:燕山湖发电公司炉渣处置 |
(6)投标人近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2.近5 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3.投标人无因固废综合利用、存储不合规被政府行政处罚行为。 4.投标人为非终端处置单位的,需提供下游综合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批复、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环评竣工验收批复(意见)等资料的复印件,或处置单位合规填埋场所的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批复等资料的复印件,及处置能力证明和双方合作合同。发包人、投标人、终端处置单位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5 月8 日至2025 年5 月1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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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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