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人民医院数字脑电图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数字脑电图机 |
1(台) |
详见第二部分 |
180,000.00 |
18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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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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