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蓝岭电站接入大数据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82.1项目概况: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蓝岭光伏电站1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左云县店湾-水窑片区的贾家沟村附近,占地面积约为5017.18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约40゜0′23〞,东经112゜53′41〞,电站采用了组串式+集中式逆变器。光伏厂区共有:348848个光伏组件,178台集中式逆变器,262台组串式逆变器,经98台箱变升压后通过5回35kV集电线接入蓝岭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再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邵庄汇集站并网发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蓝岭电站接入大数据平台项目
标段(包)内容: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蓝岭电站接入大数据平台项目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蓝岭电站接入大数据平台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光伏电站或风电场生产实时数据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至2025年5月1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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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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