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漯河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
2、项目名称: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漯河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55,000.00元
最高限价:1255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50014701

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漯河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1255000

1255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设计实验室及配套用房、保障用房内部改造、地下室防水防潮改造、实验用水设施建设、实验室用气设施建设、空气循环及新风系统、排气及废气处理系统、废液收集及处理系统、不间断、双回路供电系统、符合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等。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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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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