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设集团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JZTJ-3标桩基施工平台砖渣回填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08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JZTJ-3标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对本项目桩基施工平台砖渣回填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二广高速公路荆州绕城段一期土建工程第3合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荆州市荆州区太湖镇和李埠镇境内,一期土建施工任务包括主线工程及接线工程。主线工程起点桩号为K15+547,终点桩号为K23+392.525,全长约7.846km,桥梁比例约为72.4%。其中施工便道及桩基施工平台工程2168.5m,主线桥梁5677.5m/6座,匝道桥3921.5m/7座,落地互通2座(高新互通、李埠互通)。接线工程为李埠互通连接线,起点桩号为YJK2+594.071,终点桩号为YJK6+029.915,全长约3.435km。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JZTJ-3标项目桩基施工平台砖渣回填料的采购。

2.3 供货起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二广高速荆州绕城段JZTJ-3标项目K15+547-K23+392范围。

2.5 质量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为建设集团认证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登录后查看)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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