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医院联合药学智慧化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8标段/包名称: | 东方医院联合药学智慧化示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标段/包编号: | 0768-2542CSIMCSH030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5-09 00:3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13 08:30:00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600 | 文件获取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5-05-29 05: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下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登录后查看) | ||
标段/包内容: | 招标人拟为东方医院联合药学智慧化示教室采购一批设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缴凭证)注: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应提供所投货物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授权书;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其他: | 1.采购需求:招标人拟为东方医院联合药学智慧化示教室采购一批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 天,并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址。 3.交货地址:甲方指定 。 4.质保期:24个月 。 5.文件费:6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 6.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于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inopharmzc.com)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平台操作问题请在首页-帮助中心-操作视频-“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观看视频。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7.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登录后查看)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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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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