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2025-05-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老坝港滨海新区,治理范围为爱武河~海安市界段流域,通过本项目范围内流域支流进行排摸调查,选取污染情况较为严重、生态功能较差的水体进行水生态修复,拟整治区域面积约17K㎡。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拟对北凌河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流域内十余条支河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拟整治区域面积约17k㎡,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缓冲带生态修复约67116㎡;建设人工湿地约62635㎡;建设水下森林约68033㎡。总投资额约10898.02万元。

本项目为保障北凌新闸国控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开展北凌河(老坝港滨海新区段)周边河道的水生态修复项目,通过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湿地建设、水下森林构建,修复后实现化学需氧量(CODcr)年削减量82.78t、氨氮(Np-N)年削减量5.40t、总磷(TP)年削减量0.62t。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①工程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初步、详细、施工勘察,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项目内河道、沟塘约20公里相关缓冲带范围内的地形修测、水位高程等工作内容;2)完成生物滞留塘、生态湿地局部地形修测,并标示出涉及现有建(构)筑物、闸门、排(入)水口、道路、绿化、农田等位置,以及相应尺寸面积等参数;3)完成GPS控制点测量;布设城市一级附合导线、施测导线点;高程控制完成四等水准测。4)确定岸坡稳定性及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水平渗透性参数。5)查明工程区滑坡、崩塌等物理地质现象的分布位置、规模和稳定性,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对地基的抗滑稳定、饱和砂土震动液化、沉降变形等问题进行评价,提出处理建议。查明软土表、底层高程,提出软土加固、处理措施建议。

②工程设计:本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规划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优化、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包括植被缓冲带、生态截流沟、生物滞留塘、生态岸线、水下生境多样性重建等)、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包括水生植物构建、水生动物构建、水生生境多样性重建、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等)、水下森林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包括水生植物构建、水生动物构建、水生生境多样性重建等)及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缓冲带生态修复施工图设计(包括植被缓冲带、生态截流沟、生物滞留塘、生态岸线等)、湿地生态修复施工图设计(包括水生植物构建、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等)、水下森林生态修复施工图设计(包括水生植物构建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施工图设计。

*设计方案涉及的建设内容需符合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设计整体方案需要符合省级相关环保资金申报要求。

2.4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5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省、市地区及行业规定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深度;满足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勘察及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 、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2023 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2024 年05月 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5)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08 日到 2025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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