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柜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08(一)项目名称:衡水银行柜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S
(三)招 标 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终端、移动终端、存折打印机、柜内清等,包括设备的供货、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需求、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数量:1家
(七)采购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投标人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2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保凭证);
(四)投标人 自2022年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整实施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项目案例(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网站公示中标结果网址和截图,未进行网站公示的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情况提供发票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付款情况、双方签章页等内容,若合同发生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的一并提供);
(五)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原厂商(以下简称“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原厂商,应提供自行书面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六)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七)在以往的服务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十一)被列入本行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
报名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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