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上沙2号厂房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8项目编号:0832-
项目名称:石排镇上沙2号厂房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预算:1,112,474.64元
最高限价:834,355.98元
服务期: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从成交人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成交人需配合成交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相关响应文件格式作出响应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2)-4)项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2.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购价格:人民币300元整。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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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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