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麻醉诊疗系统项目(代建)比选公告
2025-05-08本某院麻醉诊疗系统项目(代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一整套手术室外舒适化麻醉诊疗系统,详
细规范见比选文件。(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三)其他关键内容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32920.35元(不含税),应答人所报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
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某院麻醉诊疗系统项目(代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某院麻醉诊疗系统项目(代建):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
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业绩要求:应答人具有2023年4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累计金额
人民币13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产品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或框架生效之日起计算。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
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
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
盖章;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
内);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
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
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
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2)单项合
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
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4、不接受联合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6、应答人不得存在失信信息。
7、应答人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08 17:00到2025-05-12 1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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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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