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08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团乡联胜村后畈水库东侧,原一期项目南侧。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上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上饶市生活垃圾发电工程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0t/d(已竣工),二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t/d,配置1台75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t/d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项目占地面积约117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716.62平方米,其中2#主厂房建筑面积约14087.7平方米,2#汽机间建筑面积约2402.6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约94.4平方米,3#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131.92平方米。

3、项目总投资:约42946万元。

4、本项目设计费:490万元(包干价)。不因工程量、建筑面积、工程总投资、设计工期、复杂难易程度等增加设计费用;本项目设计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专业系数、附加系数等)均不调整。

5、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①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所有设计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设备工艺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全过程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须图审合格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②招标内容:一期已建设规模为2条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40MW发电机。本次招标的二期新建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750吨/天,配置1台750吨/天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和1台18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处置市政污泥为40吨/天及协同处置经过蒸煮的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主要设计内容为:垃圾储运系统、垃圾给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除灰渣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和相应的土建公用工程设计。

6、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为1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初步概算)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开标前36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开标当月)承担过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等于或大于5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本项目业绩由投标企业提供2项以上(含2项)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注: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7、设计单位所需专业人员要求:结构、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动力、自控、机械、环保、造价等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各1名。

8、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工作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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