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储罐安全附件检验测试辅助项目(大庆油田)招标公告

2025-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沧州聚鑫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捞油、增能注水业务设备用柴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港油田沧州聚鑫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我公司有4套捞油车(特种车辆、柴油内燃机动力)开展偏远单井捞油业务,增能注水柴驱设备2台,作业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柴油,才能满足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预计费用264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柴油采购。

2.4最高限价:以投标截止时间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公司公开挂牌价下浮6%为最高限价。

2.5交货地点:第三采油厂范围内。

2.6交货期:接到甲方需求通知后,两小时内送到现场。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8技术要求:符合GB19147-2016标准,满足国六及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符合作业所在地环保要求及设备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1.2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柴油销售业绩累计30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安全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需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

3.4车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拉运车辆所在企业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租赁的车辆需要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未出现重大的服务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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