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第HJ01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本招标项目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自筹,招标人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主线设桥梁25476.59m/99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2750.22m/2座,大桥20531.44m/65座,中小桥2194.93m/32座),隧道9536.5米/12 座(其中长隧道6463m/4座,中隧道1514.5m/2座,短隧道1389m/4座,连拱隧道170m/2座),互通式立交12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0处),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3处(婺城服务区、衢江南服务区、江山西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5条互通连接线约9.912km(社阳互通连接线、大洲互通连接线、石室互通连接线、后溪互通连接线、江山西互通连接线)。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项目起点至上余互通段(K143+622-YK217+570),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上余互通至项目终点段(YK217+570-K267+152.6),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共5条互通连接线共长约9.912km(其中,社阳互通连接线实施里程1.98km,大洲互通连接线全长2.133km,石室互通连接线全长2.02km,后溪互通连接线全长1.677km,江山西互通连接线全长2.102km)。石室互通连接线、后溪互通连接线、江山西互通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基宽度24.5m;社阳互通连接线和大洲互通连接线均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标准路基宽度12m;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土建施工分阶段实施,先期实施K143+622~K221+900段,土建施工和土建监理已完成招标,中标单位已进场。K221+900~K267+152.6段视项目进展情况后期实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全线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设1个标段,即第 HJ01 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的监测内容、监测频次,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环保验收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噪声、水、空气等);
(2)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等文件要求,协助发包人做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工作,编制建设阶段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并对参建各方的环保工作开展进行技术交底与培训,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污染防护措施的落实;
(3)协助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等工作;
(4)组织参建各方环保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指导参建各方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5)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6)在工程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协助发包人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事件,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生态环保事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7)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
(8)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开展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9)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会议(含邀请专家、验收报告技术审查),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10)环境监测、应急预案及竣工环保验收所需的其他提出合理化建议、环保后评价等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1)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监测报告应通过环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环境专项验收;
(12)指导监理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协助监理单位编制环境监理报告;
(13)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第HJ01标。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且认证(或认定)参数包含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检测指标。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承担专项验收服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工作内容),③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的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或认定)参数中包含水、空气、噪声等。
(3)其他:/。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担过①一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环境监测业绩;②一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的环境专项验收服务业绩;(注:①②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业绩②;若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①②的要求,均予以认可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1.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或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2.担任过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项目环境专项验收服务的项目负责人;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5-10 至2025-05-15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