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营红松林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观光塔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8本招标项目五营红松林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观光塔改造项目已由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伊森复发〔2023〕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为100%,招标人为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营红松林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观光塔改造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伊春森工五营林业局公司施业区五营森林公园内;
2.3建设规模:观光塔改造工程规模 609.82 ㎡建筑高度 55.75基础形式 钢筋混凝土筏 板基础 结构类型 钢结构 工程性质 扩建。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五营红松林海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观光塔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735095.54元;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拟派现场人员需满足黑建规〔2023〕2号对各岗位要求。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提供裁判文书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行贿罪,项目经理行贿罪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潜在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查询截图)。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4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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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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