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白银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2025年景泰县)招标公告

2025-05-07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白银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2025年景泰县)已由《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省白银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2025年景泰县)实施方案的批复》(市林草发〔2025〕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泰县林业和草原局,所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白银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项目(2025年景泰县)

(二)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林草发〔2025〕64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封禁保护区内营造防风固沙林954亩,设置刺丝围栏2.52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五)工程地点:景泰县。

(六)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七)工    期:3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应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人员,并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参与在建项目工程的承诺)。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根据白人社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注: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0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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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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