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网湖北恩施供电公司城区供电中心生产综合用房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北恩施供电公司城区供电中心生产综合用房施工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12-422801-04-05-4586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恩施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恩施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境内。
建设规模:新建国网湖北恩施供电公司城区供电中心生产综合用房施工1栋,总建筑面积5498.42平方米,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3.9米,地下设消防水池和水泵房。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型式采用桩基础加独立基础,主要布置四库三室,带电作业班,配电运维班,配网抢修班,工程资料室,会议室,职工食堂等生产业务用房和综合用房,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山体开挖回填,挡土墙和边坡支护、装修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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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5
合同估算价:29502532.05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申请人在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申请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1.3申请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中无企业不良行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3.1.4申请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1.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申请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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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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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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