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临汾区块深层煤层气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临汾区块深层煤层气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技术服务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2025-2026年临汾区块深层煤层气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汾区块深层煤层气生产过程中需要连续加注起泡剂辅助携液生产,同时地面工艺需要连续加注消泡剂进行消泡,减少泡沫进入管线影响下游生产。需要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技术服务,通过精确配比和远程控制,提高泡排工艺的实施效果,降低药剂加注量和人工劳动强度。

2.2招标范围

临汾区块深层煤层气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技术服务,预计需求30套,包括设备租赁、搬迁安装、设备维护保养、现场设备添水、药剂领料、添药以及药剂加注管理、服务。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实际工作量根据生产需求安排。

1、提供设备。包括提供现场设备安装、运行维护、领料补充药剂(直发现场的药剂卸货)、加水、气井分析等技术服务工作。投标人承诺在1个月内最低提供10套设备服务能力。

2、设备运维服务:确保设备正常开展起消一体化撬装泡排加注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必须的运维车辆,填写各类运维记录、HSE记录、现场资料。

3、设备安装及现场标准化。包括:(1)设备安装、搬迁和运输,现场工艺管线连接、试压,负责消防、应急物资配备、设备现场管理标准化、目视化等工作。

4、数据统计分析及报表报送、相关QHSE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及其它属地范围内的零星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区块。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分选择2家投标人签订合同。暂定第一名按总工作量的55%分配,第二名按总工作量的45%分配,后期根据招标人工作量分配(实际工作量分配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进行调整)。

2.6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745.4838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6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7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至少一项泡沫排水采气加注装置技术服务类似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人员及车辆要求:

本项目需组建项目部,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设备维护工6人,操作工3人和配备服务车辆2辆。
3.6.1服务车辆需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要求,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和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能及时提供车辆满足本项目需要,承诺所有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司机均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6.2拟派项目经理需从事过同类项目(项目证明材料不限,投标人自行提供),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管理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6.3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需到甲方的工作地点办公,服从甲方安排。

3.6.4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管理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6.5投标人需承诺办理入场证时所有人员持有效的HSE资格证。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进行增减调整。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若投标人中标后无法提供满足要求的设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 月 9 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5 月 15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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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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