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风电电机分公司关于联合厂房扩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5-09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联合厂房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10-510699-04-01-847507】FGQB-0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风电电机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风电电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0-510699-04-01-847507】FGQB-02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阳市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风电电机分公司院内、原联合厂房以东。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扩建部分占地面积:13414.21m,扩建部分建筑面积:13908.65m。建筑层数、高度;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高度:24.15m。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00秒,……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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