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热力智慧供热节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91.项目编号:CG;
2.项目名称:林州热力智慧供热节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项目由中标人出资进行节能项目实施;
5.预算金额:项目投资概算约75000000.00元;
投标限价:节能效益采购人分成≥10%;
6.采购内容:
在保证供热质量,降低投诉率的前提下,进行以下节能改造:
(一)①升级改造智慧供热管控平台,主要对二次侧单元楼、庭院分支调节阀及换热站系统进行调节和控制;内置各种热力算法,达到整个供热系统节能降耗的目的;②换热站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增加、维修、更换换热站内的控制柜、水泵变频器、一次网调节阀、热表、水表、电表、温度计、压力表、远传设施等(十年合同年限内全部换新一次),使换热站具备远程调控的硬件基础;③对供热二次管网进行改造,主要安装二次侧单元楼、庭院分支调节阀,解决二次网水平方向水利失衡问题,进而达到降低供热能耗、节能减排的目的;④室温采集监测系统等节能改造。改造后,中标公司负责节能设备(范围包含:采购人所属二网调节阀、采购人所属换热站的水泵变频器、调节阀、动力远传、控制柜、热计量表、电表、水表及压力表等与节能执行策略相关设施)的校验与强检、更新、更换、大修、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同时承担智慧供热平台所需的所有网络、专线的传输费用。
(2)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投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运维工作。具体包括:投融资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竣工图、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运维、施工运维期间的安全等工作内容及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试运行、技术培训、指导运行、售后服务、竣工验收、质保期内维保等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8.服务期限:10年;
9.改造施工周期:180日历天;
10.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林州市。
11.施工及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且中标方投资改造与更新设备不应低于采购人现有供热设施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6.近三年(202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接管、执行以及停止营业、注销、破产等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包)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受过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已过处罚期限或已被移出的除外)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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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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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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